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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网警说·案】“分享”互联网下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可真“刑”!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朝阳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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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说·案】“分享”互联网下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可真“刑”!   Post By:2026-2-9 13:11:00


【网警说·案】2024年9月起,丁某在电商平台开网店售游戏外挂,为增客户黏性建了QQ群。同年10月,其将非法下载的含12万余条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文档上传至QQ群内,供成员下载使用,其中10万余条信息属实。丁某12月被抓,检察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丁某永久删除非法获取的所有公民个人信息并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分享”互联网下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可真“刑”!(信息来自微博首都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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