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屋须依法及时登记】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维护**,根据《**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所有出*屋必须依法向*机关或制定部门登记报备。*出租始于登记,和谐*源于责任。请立即行动!早登记、少风险、多安心!@平安*大兴 案例一:近日,大兴分局经海路***在辖区对出*屋入户走访中,发现辖区科创十三街18号院一出*主郑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机关依据《**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房主予以行政*的处罚。案例二:近日,大兴分局观音寺*在辖区观音寺小区开展检查工作中,发现一房屋出*主胡某某未履行*管理责任,*机关依据《**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该房主予以行政*处罚。案例三:近日,大兴分局清源路*近日在辖区波普中心开展出*屋检查中,发现出*主邹某某存在违规短租出*屋情况,*机关依据《*市住房租赁条例》的规定,对该房主予以*处罚。法律规定:《**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出租人应当自住房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住房所在地的流动人口基层管理服务机构或者通过*机关指定的信息系统办理出租登记,填报租赁住房信息和出租人、承租人以及其他实际居住人员信息等内容;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的,由*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出租短租住房的,由*机关责令停止出租,对个人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对单位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逾期不改的,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信息来自微博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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