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论坛 (http://bbs.rxjh.cdcgames.net/index.asp) -- 热血江湖"江湖小助手" (http://bbs.rxjh.cdcgames.net/list.asp?boardid=52) ---- 【出*主没做好这些事 将面临处罚】 (http://bbs.rxjh.cdcgames.net/dispbbs.asp?boardid=52&id=5912719) |
| -- 作者:朝阳网警 -- 发布时间:2025-12-31 17:48:00 -- 【出*主没做好这些事 将面临处罚】 【出租房主没做好这些事 将面临处罚】为持续加强出租房屋规范管理,落实出租房屋登记制度,保障居民居住安全与生活秩序,@平安北京房山 依托“冬季攻势”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全面营造“房安全、人安居”的良好治安环境。 案例一:近日,城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出租房屋安全检查时,发现房东庞某未按照规定登记承租人个人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庞某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近日,广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出租房屋安全检查时,发现房屋出租人吴某未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吴某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出租住房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房屋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警示】安全居住,人人有责。请广大房屋出租人自觉遵守出租管理规定,依法履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规定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住房、租住人员身份等信息。同时定期检查出租房屋使用情况,避免您的房屋内窝住违法犯罪人员,或被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信息来自微博平安北京) 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